□和静钧
昨日,中纪委网站刊发消息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决定启动“天网”行动。
2014年有“猎狐”行动,2015年有“天网”行动,追逃追赃势头凌厉,绝不松手,展现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
“天网”行动是“猎狐”行动的升级版。“猎狐”行动由公安部牵头,而“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单位牵头开展。多个单位的强力牵头驱动,使专项行动变得更有效率和针对性。如人民银行的牵头,使众多商业银行与金融单位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洗钱、转移非法资产、隐匿资产等可以展开针对性的行动,能协调与沟通外国金融部门的配合。
“猎狐”专项行动重点在缉捕和抓捕潜逃在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天网”行动在延续“猎狐”行动的专项任务的同时,还承担了多项其他任务,各项任务相互关联,构成“网状”,可谓布下“天罗地网”。如“天网”行动不仅重在追逃追赃,也重在防逃。配合追与防双重工作的,就是大规模的清理和比对证照工作,以证管人,一证一人,保证让犯罪分子有翅难飞。经验表明,职务犯罪分子轻易外逃或成功潜伏于外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持有多重证照,如多个身份证、护照。他们所持的多个身份证与护照,并不是粗制滥造的街头仿制品,而是真实的证照。
针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包括“追人”和“追赃”两大内容。对流到海外的“赃款”,一直以来,都很难全数追回,但那些仍然隐匿于国内的“赃款”,有的异名存在于银行里,有的以其他固定资产的形式存在于别人的户头之下。通过公安部牵头的证照清理以及人民银行牵头的各商业银行的密切配合,这些“赃物”不难追回。
清理证照等工作,也大大有利于海外追赃工作。清理证照使更多与洗钱犯罪与非法移民有关的证据能集中起来,有利于他国司法部门根据洗钱或非法移民的证据,使外逃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的专项工作,将有利于开创国内的“缺席审判”工作的开展,也将有利于在海外推动外国司法合作,异地起诉外逃贪官。
追逃行动,应利用好国际警务合作渠道。“红色通缉令”是全球抓捕外逃大案疑犯的有力手段,中国自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并借助近年来全球“反腐败国际合作”框架协议,已经成功地把一部分外逃贪官缉捕归案,如逃到斐济岛的贵州交通厅前厅长卢万里、逃到美国后在荷兰落网的浙江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等。
追逃工作也要打好“外交”牌。由于很多外逃人员多选择藏身在一些与中国未建立引渡协议的国家里,在短期内不可能与当事国完成引渡协议谈判的前景下,我们必须绕过一些制度障碍,多用已有渠道,如通过国家间司法合作。“天网”行动将会使用一切必要的外交手段来促进追逃追赃的工作,这也是“天网”行动中最大的“组合拳”,据报道,我国已通过外交渠道向美方提交了优先抓捕的人员名单,美国等国家已表示愿意协助。
总之,多管齐下,布下天罗地网,“天网”行动将极大震慑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