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律所动态
法制新闻
业务范围
经典案例
涉外服务
主任律师
洛杉矶分所
 
资讯人气榜
- 张宏伟律师成功代理专利侵权案
- 张宏伟律师成功代理的商标许可纠纷
- 中国第一例最高检抗诉的专利案件,
- 商品房预售合同案,历经两审,终于尘
- 我所成功代理的国际贸易仲裁案裁决
- 我所成功代理的国际贸易仲裁案裁决
- 我所成功代理的国际贸易仲裁案裁决
- 张宏伟律师成功代理—商标权侵权及
- 张宏伟律师成功代理--毕淑敏作品引
- 我所成功代理的网络著作权侵权一审
资讯推荐
- 张宏伟律师成功代理的专利权案—外
- 中国第一例最高检抗诉的专利案件,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著作权法修改决定

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著作权法修改决定
 
 

   国家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第二十六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决定,著作权法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同时著作权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即“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共六章六十一条。其分别为总则,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根据该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日期:2010-03-04 14:12:13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8 张宏伟律师事务所/伟林国际知识产权集团
京ICP备19047172号-1